“台风残余环流影响华南地区”“江南地区降水将增多”“中东部地区将出现持续性高温天气”……以往看天气预报时,你是否也曾心生疑惑:“XX地区”到底具体指哪里呢?
在日常生活中,这些科学、专业的气象服务地理区划术语,往往容易让人感到困惑。对此,中国气象局制定并印发了《气象地理区划规范》(简称《规范》)。这一规范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提高气象服务产品的通俗性、实用性和服务效果,让百姓真正看得懂、用得上。
让我们一起详细了解这份“官方说明书”,相信看完之后,天气预报会变得更加易懂!
《规范》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通识以及气象服务长期使用并广为接受的常用地理用语,结合目前决策气象服务和公众气象服务文字产品表述特点,将中国陆地气象地理区划分为地区区划、特定区域区划和流域区划三类,并规范三类各级区划的名称和所辖范围。
一级地理区划
一级地区区划是将中国陆地划分为10个地区,分别为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和内蒙古地区、西藏地区、新疆地区。
中国陆地气象地理一级地区区划图
这10个地区各包含哪些省份?看下面的详细列表。
中国陆地气象地理一级地区区划及所辖省(区、市)
二级地区区划
二级地区区划是直接采用各省(区、市)行政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中国陆地划分为34个二级区划,分别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中国陆地气象地理二级地区区划
中国陆地气象地理二级地区区划
三级地区区划
按照东西、南北方位,结合当地通识的区域划分和天气气候特征,将各省(区、市)划分若干方位区作为三级地区区划,以“省(区、市)+方位”方式命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因地理范围小,不做三级区划。
中国陆地气象地理三级地区区划图。省内有两条蓝色线的,自北向南依次为北部、中部、南部;有一条蓝色线的,自北向南依次为北部、南部。省内有两条红色线的,自西向东依次为西部、中部、东部,有一条红色线的,自西向东依次为西部、东部。
特定区域区划
特定区域区划是指气象服务中长期使用并广为接受的常用地理区划,总计11个地区,分别为北方地区、南方地区、中东部地区、东部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青藏高原地区、华西地区、黄淮地区、江淮地区、江南地区和江汉地区。
北方地区、南方地区
中东部地区、东部地区
青藏高原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
黄淮地区、江淮地区、江南地区、江汉地区
华西地区
全国气象地理特定区域区划及所辖地区
流域区划
中国河流划分为七大流域,分别为长江(含太湖)、黄河、珠江、淮河、海河、辽河和松花江,并规范了各流域的二级子流域名称及其覆盖的省(区、市)。
全国七大江河流域分布图
图片依次为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珠江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辽河流域和松花江流域分布图。
全国七大流域区划覆盖的省(区、市)都有哪些?
记住气象地理区划,下次收看天气预报时,轻松解锁“气象密码”!
(原标题:气象服务地理术语“难懂”?→这篇科普帮你搞定!)
(资料:《气象地理区划规范》 公众号编辑:卜钰 审读:邵俊年 审核:段昊书 网站责任编辑:曹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