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堵保畅 护路安民
——“一路三方”绘就路网安全图景
日期:2025-10-22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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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天气路面湿滑、浓雾引发追尾相撞……天气是影响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强发,对我国公路交通畅通和运输安全带来巨大压力。

只有更快掌握天气预警信息,对受影响线路安全运行作出更快、更准、更全面研判,并针对隐患采取措施,指引出行人群及时调整线路,才能有效降低极端天气对交通运输造成的不利影响。

面对交通保畅,气象与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的合作逐步深化、日趋成熟。“一路三方”精准咬合,像一张无形坚韧的安全网,让路网成为连接目的地的“安心通道”。

公路气象预警从何而来?

公路气象预警的出现,源于恶劣天气影响下公路交通安全运行的迫切需求。

2013年7月12日,超强台风“苏力”向浙闽沿海逼近,其携带的强风暴雨影响浙江、福建、江西、安徽、江苏和台湾等地,对交通运输带来不利影响。当日10时,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中心”)与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以下简称“路网中心”)启动加密会商,对台风可能造成的路段影响进行分析研判,于12时首次联合发布重大公路气象预警。与此同时,各部门按照分工,让预警精准落地,为公路安全筑起主动防御的坚实屏障。

公路气象预警的发布,也标志着部门合作迈入新阶段。多年来,部门间细化职责分工、密切沟通协作,形成一套明确的预警制作发布流程——

当遇有台风、暴雨、暴雪、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即将或已经对区域公路交通安全和通行能力造成影响,业务值班人员会综合判断高影响天气强度和影响范围,计算危险性指标值,确定公路气象预警的指导等级。当指导等级达黄色及以上级别时,公共服务中心与路网中心展开联合会商,就灾害性天气的强度、范围、变化趋势以及通行效率、设施条件、应急调度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若双方一致认为天气对公路交通影响程度较重时,即启动公路预警制作工作。

重大公路气象预警产品通过交通运输部门预警决策服务渠道向管理调度部门及受影响地区发布,并通过媒体面向公众发布。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与气象、交通运输部门密切沟通配合,深化“一路多方”协同联动,强化对恶劣天气的应对处置,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抢险救援、隐患排查、道路保畅、秩序维护等工作。

12年间,重大公路气象预警已发布近700期。随着立体化气象监测网络与智能网格的不断发展,基于影响的交通气象风险预警技术不断进步,公路气象预警也在不断发展完善。12年来,重大公路气象预警内容从最开始的台风,逐步覆盖大雾、暴雨、暴雪、大风等交通高影响天气类型,气象服务精细度与精准度显著提升。

预警生效串联三方

预警信息如何从风险告知转化为部门行动指引,变成“看得见、用得上、可落地”的具体行动指南?

路网中心预警与应急处处长虞丽云介绍,今年5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公路气象预警“叫应”工作的通知》,明确气象预警“叫”的标准,分级分类细化“应”的措施,强化气象预警“调”的机制,并要求提升预警落实信息“报”的效率。

面对风险,在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需加强研判,结合实际做好防御,必要时发布公路气象防御提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需统筹组织细化完善辖区内气象预警“应”的措施,做到同等级同类型路段“叫应”措施相对统一,督促指导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作为“应”的主体,落实落细各项预警“叫应”措施——

安徽省黄山市交通公路部门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高效处置公路塌方险情,守护路网安全畅通。黄山市交通运输局供图

强化气象预警“调”的机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监测调度,明确红、橙、黄、蓝不同气象预警等级下的调度层级、形式、对象、内容,指导基层针对性做好应对工作。

提升预警落实信息“报”的效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及时通过平台上报气象预警“叫应”措施落实情况。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国鹏介绍,接到气象部门发出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后,公安交管部门会立即启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历史数据,对易受强降雨影响的路段开展交通风险研判,针对性加强巡逻管控。

同时,一旦出现突发交通事件,如道路积水导致车辆被困、边坡滑塌导致道路阻断等,公安交管部门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置警戒区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援抢险工作,并通过广播、电视、“两微一抖”等多种途径,发布道路通行情况和安全提示信息,引导车辆绕行受影响区域路段。

预警信息的价值,终究要在“实战”中兑现。

5月22日,湖北省气象部门接连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明确指出包括武汉在内的江汉平原及鄂东地区将出现大到暴雨,局部降水量将超过100毫米,严重影响沪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省交通运输厅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转发至沪渝高速运营公司,沪渝高速运营公司提前预置应急人员物资,加密巡查频次。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随即启动强对流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各支队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当天下午,沪渝高速公路仙桃、武汉、鄂州等路段多处积水,得益于多部门协同配合,强降雨带来的积水得以及时清除,交通恢复正常。

在今年第16号台风“塔巴”影响期间,中央气象台于9月8日发布台风黄色预警、暴雨黄色预警,交通运输部启动四级台风防御响应和强降雨三级防御响应。作为受影响地区,江苏省气象服务中心交通团队加强与高速、国铁、海事、港口、物流等行业用户沟通,面向高速公路、长江海事及时发布降水、强对流等预报预警信息,并发布多份服务材料,为保障台风期间当地交通畅通和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落实“631”预警“叫应”机制、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迅速启动恶劣天气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充分发挥“一路三方”应急处置效能;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部门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建立公路水运领域灾害天气防御应对、汛期联动协作、汛期高速公路分级分类管控等多个工作机制,形成“预警-督导-处置-反馈”全链条闭环管理……部门间的合作,让预警响应成为本能动作。

制度保障预警落地见效

当预警生效、恶劣天气实际影响交通时,三方按照既定方案同步行动,确保处置高效、衔接顺畅。而制度是这套流程的“导航”,为预警从“数据监测”到“落地见效”全链条提供方向。

2005年,气象部门就已开启公路气象服务,与交通运输部门建立“需求即响应”的应急联动会商机制;2012年,中国气象局与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暂行技术要求》,实现全国公路沿线监测信息共享。

自2018年起,围绕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一路三方”交通预警处置需求,气象部门创新研发基于桩点的交通安全管控天气风险预警产品,对接公安部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在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及交通安全运行保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恶劣天气交通预警处置集成综合平台 江苏省气象局供图

2020年9月,中国气象局与公安部印发《恶劣天气交通预警处置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在江苏、广东开展试点,建立健全恶劣天气全链条全环节预警处置机制。

2024年,中国气象局、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速公路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一路三方”交通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提升恶劣天气交通预警处置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今年,中国气象局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汛期公路灾害天气防御应对工作机制》《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气象合作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汛期高速公路分级分类管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公路交通应对灾害天气能力。此外,三部门针对新增121条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开展优化提升工作,并绘制京哈、京港澳、长三角等试点路段交通气象灾害风险地图。

从机制、技术、规范到业务,气象与交通运输、公安交管三部门立足国家战略、强化深度融合、优化服务产品,在一次次恶劣天气过程中为交通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截至2024年,优化提升路段因恶劣天气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1%、万车死亡率同比下降19%,交通运行效率、综合社会经济收益显著提升。(宋建洋、郜婧婧、王宇虹、田华、杨茜茜对本文有贡献)

(作者:赵宁 曹文娟 责任编辑: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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